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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腔医学院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-05-31 来源:口腔医学院 阅读次数:

一、禁止在潮湿、明火、腐蚀性气体、粉尘、易燃易爆性气体或有机溶剂等场所使用;

二、压缩机运行时,室温保持在040℃之间,否侧会导致轴承的寿命缩短、烧损;

三、请确保主电源的电压为规定电压,即三相380V 50Hz

四、电源开关为ON,且压缩机运行停止时,若储气罐中的压力想下降,则压缩机将自动开始运行。因此,当电源开关为ON 以及压缩机正在运行时,请勿将手或脸接近旋转部位(皮带轮、皮带等)

五、压缩机正在运行中或停机后不久,请勿触摸气缸盖、气缸及排气配管等;

六、压力表、安全阀等应定期进行校验,保持灵敏度;

七、检查各部位螺母或螺丝是否有松动现象;

八、皮带松紧是否适当;

九、使用前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是否与机上所标箭头一致。否则,应调换电源的相位,使电动机旋转方向与箭头一致;

十、启动电动机如不能带动压缩机,应立即切断电源,检查并排除故障;

十一、每运行30h左右,应拧开排污阀放出油水;

十二、在进行维护检查作业时,请务必切断电源,完全排除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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